罗汉,是Arhat(音译:阿罗汉)的简称。阿罗汉 [1],是小乘佛教 [1]最高果位 [1],又称尊者、应真等 [1]。有杀贼、无生、应供等含义。杀贼,是杀烦恼之贼。无生,是解脱生死、不受后有。应供,是应受天、人的供养。
释义
阿罗汉,梵语arhat。罗汉为阿罗汉的简称。为声闻四果之一,如来十号之一。又作阿卢汉、阿罗诃、阿啰呵、阿黎呵、遏啰曷帝。略称罗汉、啰呵。意译应、应供、应真、杀贼、不生、无生、无学、真人。此果位通于大、小二乘,然一般皆作狭义之解释,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。
据《成唯识论》卷三载,阿罗汉通摄三乘之无学果位,故为佛之异名,亦即如来十号之一。另据俱舍论卷二十四举出,阿罗汉乃声闻四果(四沙门果)之一。
关于阿罗汉之语义,据 《大智度论》 卷三、 《大乘义章》 卷十七本、翻译名义集卷一、卷二等举出杀贼、不生、应供三义,称为阿罗汉三义,为自古以来最常见之说。即:
(一)杀贼,贼,指见、思之惑。阿罗汉能断除三界见、思之惑,故称杀贼。
(二)不生,即无生。阿罗汉证入涅盘,而不复受生于三界中,故称不生。
(三)应供,应受人天之供养,故称应供。梵语arhan,为梵语arhat(阿罗汉)之单数主格,意译受供养、受尊敬,故上述三义中,以应供一义较为适切。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四云:出打坏三界车辐、远离恶业、无覆藏等五种阿罗汉之释义。
分类
另就阿罗汉之种类而论,声闻四果中之阿罗汉,依其根性利钝之差别,可分为六种。
《杂阿毗昙心论》卷五、俱舍论卷二十五等所举,即:
(一)退法阿罗汉,又作退相阿罗汉,指遭遇小恶缘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。
(二)思法阿罗汉,又作死相阿罗汉,指由于忧惧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。
(三)护法阿罗汉,又作守相阿罗汉,指能守护而不致退失果位者。
(四)安住法阿罗汉,又作住相阿罗汉,指不退亦不进,而安住于果位者。
(五)堪达法阿罗汉,又作可进相阿罗汉,指能迅速精进,而达于不动法者。
(六)不动法阿罗汉,又作不坏相阿罗汉,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。
上述六种阿罗汉中,前五种为钝根者,故得时解脱或时爱心解脱,而后者系属利根者,故得不时解脱或不动心解脱。详言之,须遇善因缘而得入定之解脱,称为时解脱;随时可入定,而无须等待某种特定因缘之解脱,称为不时解脱。又善护自己所得之阿罗汉果,并解脱烦恼者,称为时爱心解脱;永无烦恼,永不再须解脱烦恼,永远不再由于烦恼而退失果位,称为不动心解脱。此外,不动法阿罗汉以其善根之形成,又分为两种,即:
(一)本来生就不动种性者,称为不退法阿罗汉、不退相阿罗汉。
(二)由精进修行而达不动法者,称为不动法阿罗汉。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为七种阿罗汉。若再加缘觉、佛,则总称九种阿罗汉。
《阿含经》卷三十、《成实论》卷一等所云:其中,藉智慧力以解脱烦恼之阿罗汉,称为智解脱阿罗汉。若得灭尽定,而于心、智慧两方面悉皆解脱之阿罗汉,则称双解脱阿罗汉。此二者再加无疑解脱阿罗汉,则成三种阿罗汉果。
|